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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产税“普遍征收”不能乱收

发表于2012-08-17

近日,全国30多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,为全面推行房产税提供技术和人员储备。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曲卫东表示,房产税将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屋采取“普遍征收原则”,以防在二三套房认定上增加征管成本和寻租空间。

发表于2012-08-17

从理论上讲,征收房产税,既可以通过税收杠杆,遏制富人、投机者炒房,促进房价理性回归,又可以收到可观的税收,劫富济贫,一举多得。再说,国外也有征收房产持有税的先例。人家能收,我们为什么不收呢?但是房产税是否需要全面征收、普遍征收,值得探讨。虽然有专家说,上海与重庆的试点效果不错。但是,从数据上看,上海、重庆的房价并未回归多少。上海、重庆最大的试点效果恐怕只是增加了税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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