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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9月1日起,泉州开发区也加入了泉州购房补贴大军;晋江的购房补贴再次延长至2017年2月28日。除却已经执行完毕的鲤城区,9月1日起尚有购房补贴的区域有丰泽区、台商 区、泉港区、泉州开发区、晋江市、石
9月1日起,泉州开发区也加入了泉州购房补贴大军;鲤城购房补贴延长至12月31日,晋江的购房补贴再次延长至2017年2月28日。9月1日起尚有购房补贴的区域有丰泽区、鲤城区、台商 区、泉港区、泉州开发区、晋江市、石狮市、惠安县。以下是房天下新近整理的2016年各区域补贴政策汇总,大家可以比较一下,哪个区域满足您的购房条件。
丰泽区(9月1日起执行)
8月29日丰泽区下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明确从9月1日至12月31日,在丰泽区购房的,可享受财政补贴,其子女可享就学福利。
一、首套房144平方米以上可获购房总额1.5%补贴
《通知》指出,个人(家庭)购买144平方米以下(含144平方米)首套房、首改房(不包括别墅及购买二手房)的,可享受购房总金额1%的财政补贴;个人(家庭)购买超过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、首改房(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)的,可享受购房总金额1.5%的财政补贴。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,购房总金额为已备案的商品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总房款。
二、商业办公用房住满1年 可获1个
办公用房作为居住使用的,取得房屋 权证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,购房者还可领取“大福袋”——区 局将视同 生源给予安排购房者子女(一个 )就近 。
三、购商品房凭买卖合同 子女就近入读区公办校
1、针对购房者
购房者在丰泽辖区购买商品住房的,区 局会凭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,按就近原则安排其子女在区公办 。
2、针对企业员工
企业一次性团购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(含商业、办公用房),区 局根据企业员工子女的 需求和该区 的实际情况,按就近 的原则安排公办 。
3、针对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
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购买商品住房后,若未迁移户籍, 部门凭居住证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,根据实际情况处理:如果该 内有 且 额充足,由区 局安排其子女在 内 ;如果该 内有 但 额不足,由区 局统筹协调安排就近 。
4、针对新
丰泽区 潘山校区将于秋季投用,泉州市海滨 扩建校区、丰泽区第三 城东校区、丰泽区第二 东海校区分别计划于2018 年、2019年、2020年投用,各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,及时与区 局联系,协调解决购房者子女 事宜。
鲤城区(执行中)
一、个人(家庭)购买首套房、首改房补贴政策
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。该时段内,个人(家庭)购买鲤城辖区内144平以下(含144平)首套房、首改房(不包括二手房)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%的财政补贴;个人(家庭)购买鲤城区辖区内超过144平以上首套房、首改房(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)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.5%的财政补贴。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,购房总额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总房款。
二、毕业5年内按学历购房补贴
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。该时段内,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,取得 证书5年内(国内毕业生以 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,留学回国人员以 部留学服务 出具的国外学历 认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),且在鲤城辖区内服务的,购买鲤城辖区内首套商品房的,区财政将按照学士2万元、硕士3万元、博士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,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。享受以上优惠后不再享受其他有关引进 人才的购房补贴。
三、商业、办公用房(含SOHO)享财政补贴
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。个人首次购买辖区内的商业用房(含SOHO等办公用房),单价高于1500元/平米(含1500元/平米)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.5%的财政补贴(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),单价低于1500元/平米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%的财政补贴(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)。购房时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,购房总额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总房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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